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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移交一批违规入境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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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广州海关将一批查获的违规入境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移交给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此次移交的濒危动物及其制品涉及11个品种,重约89.71公斤。

广州海关关员整理即将移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据了解,这批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制品为近年来广州海关在入境旅检、寄递渠道查获,包括石珊瑚、砗磲制品、海马干、唐冠螺制品、鳄鱼皮制品、抹香鲸牙、玳瑁制品等。其中,单株石珊瑚长约30厘米,宽27厘米,重约3千克,是广州海关近年在口岸查获最大重量的单株石珊瑚。

石珊瑚是一种海生多细胞无脊椎动物,主要分布在热带和亚热带海域,是构成珊瑚礁石最主要的部分,对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海洋生物物种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明保护物种。唐冠螺则是世界四大名螺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马、鳄鱼、玳瑁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列明保护物种。

广州海关关员展示即将移交的石珊瑚制品。

“这些物品大多是在入境旅检渠道被海关截获,往往伪装成生活用品的样子或藏匿于行李箱内被违法携带入境。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包裹的形式寄递入境企图逃避海关监管。”广州海关财务处私货管理科副科长苏江文介绍,由于这些濒危野生水生动物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或药用价值,许多旅客常常在出境游玩时购买并携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海关提醒: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需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并依法办理海关手续。对于非法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通讯员: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通讯员:关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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