玳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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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长寿龟标本,亳州这两男子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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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有种海龟名字叫玳瑁吗?↓↓↓他们本应无忧无虑生活在海里却因为美丽的甲壳以及能辟邪的传说而惨遭屠杀亳州两男子就因非法贩卖玳瑁标本被提起公诉案件详情↓3月2日被告人孙某、胡某因贩卖玳瑁标本被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年被告人孙某将两只玳瑁标本制品运输到被告人胡某位于亳州市老大药行西门1号的鹿乡药业有限公司店内将玳瑁标本交给胡某年胡某将其中一只玳瑁标本以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另案处理)经华南野生动物特种鉴定中心鉴定玳瑁标本系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玳瑁属玳瑁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谯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孙某的非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闻多一点:玳瑁俗称“十三鳞”,又叫长寿龟,据说它就是中国古代神话里玄武的原型。玳瑁是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之一,但它却因为美丽的甲壳,以及能辟邪的传说而惨遭屠杀,或被制成钢笔、眼镜、手镯等各类饰品,且价格不菲。玳瑁不仅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且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严禁出售、购买、利用、携带、寄递。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出售、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仅仅因为一己私欲便肆意捕杀这些海洋精灵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子孙只能在照片中见到如此美丽的生灵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请对野生动物制品说“不”来源:药都时空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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