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行时
宋某家住北京市房山区,面对民警他正展示着自己收集的稀有货物,什么狼尾、羊角、象牙饰品、犀牛角牌、鸟类制品比比皆是。宋某说他从小就喜欢这些“特殊”的饰品,从年开始便加入各种古玩群来找人搜集,然后再出价收购。其实,宋某心里清楚,他收集的这些“特殊”饰品都是由一些国家保护动物制成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帮他进货的朋友也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宋某明知违法仍偷偷收购并且从中牟利。孔某就是他的一个大买家。
说起这个孔某,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可偏偏却有些迷信。听说一些动物做成的饰品能够招财辟邪,他就经常向宋某打听,有不错的物件他愿意高价收购。年9月14日,宋某告诉孔某,说收了一件稀有极品——玳瑁标本,不仅品相极好,而且还能消灾降福,寓意健康长寿,只要一万三千六百元。看到这个好物件,孔某毫不犹豫直接转账买了下来。经查,年至年9月,孔某分别以元至元不等的价格从宋某处非法收购盔犀鸟头部标本、玳瑁制品以及犀牛角制品,其中犀牛角制品因孔某觉得样式不好已退还给宋某。年1月14日,房山警方将孔某抓获归案,涉案的玳瑁制品和盔犀鸟制品也被一一查获。经价格鉴定,涉案盔犀鸟制品价值为人民币元,涉案玳瑁制品价值为人民币20万元,涉案犀牛角制品价值人民币.5元。
年5月12日,房山检察院对孔某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房山法院提起公诉。年7月8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孔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随案移送的物品予以没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年6月16日,房山检察院对宋某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房山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张航摄像:刘航
编辑:吕佳颖(实习)责编: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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